物業強賣燃氣報警器稱是按照規定
新房要交鑰匙了,本來是件讓人高興的事情,可是在西安南郊華城國際買了新房的徐女士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,因為一個燃氣報警器,她就是拿不到自己的新房鑰匙。
徐女士說:“昨天我過來收房子,把所有的契稅和大修基金所有的費用都交了,就剩下一項物業部門收的一些費用,說是有一個350元錢的燃氣泄漏報警器,我說我們家就有一個是新的,以前裝房子買的我說我就不在這里交費了,物業說不行,必需交了這個費,才能辦后面的手續才能領鑰匙。”
這讓徐女士怎么也想不通,自己的房子裝不裝燃氣報警器是自己的事情,怎么能和領鑰匙掛上鉤呢?
物業公司說他們沒有辦法,這是天然氣公司強制攤派下來的。在華城物業公司發給所有業主的入住通知單上,都寫這一項收費項目,燃氣泄漏報警器費每戶350元。對于小區物業這樣的做法,小區的業主們也是非常不滿。
隨后,記者找到了小區的物業——華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,公司一位不愿接受采訪的凡經理說住戶的燃氣報警器費用必須得交,這是按照公司的交房程序規定來做的。
記者又從西安市秦華天然氣公司了解到,用戶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是自愿的。西安市秦華天然氣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:裝這個燃氣報警器完全是自愿的原則,不強制安裝。要求用戶必須安裝報警器,這個行為是小區的行為。
陜西法智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云表示:作為物業公司的行為屬于強買強賣,嚴重違反了我國的合同法以及民法自愿的基本原則,所他不能單獨來行使強迫消費者來購買一些東西,作為交房子鑰匙的前提條件。